青澄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邯郸排污许可证填报执行报告
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的般要求
制定监测方案
排污单位应查清所有污染源,确定主要污染源及主要监测指标,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方
案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监测点位及示意图监测指标执行标准及其限值监测频次
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质量与质量控制等。
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
及相关准备工作。
设置和维护监测设施
排污许可单位应按照规定设置满足开展监测所需要的监测设施。废水排放口,废气(采样)
监测平台监测断面和监测孔的设置应符合监测规范要求。监测平台应便于开展监测活动。
废水排放量大于00 吨/天的,应安装自动测流设施并开展流量自动监测排污许可。
开展自行监测
排污单位应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活动,可根据自身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
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排污许可。
持有排污许可的企业自行监测年度排污许可报告内容可以在排污许可年度执行报告中体现。
做好监测质量与质量控制
排污单位应建立自行监测质量管理制度,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监测质量与质
量控制。
记录和保存监测数据
排污单位应做好与监测相关的数据记录,按照规定进行保存,并依据相关法规向社会公
开监测结果。
排污许可整改通知书格式要求
排污许可整改通知书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正文。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统社会信用代码等企业基本信息,载明排污许可整改问题类型和排污许可整改时限,告知排污单位排污许可整改要求和逾期未完成排污许可整改的法律后果。
附件。内容包括排污限期排污许可整改要求,列明排污许可整改问题排污许可整改内容排污许可整改时限等,提出排污许可整改期限内污染物排放要求,列明各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法定执行标准限值和自行监测要求等。
管理要求
申请。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赴现场核查)。对于存在本通知规定的适用情形之的,排污单位应主动提出排污许可整改方案,作出排污许可整改承诺,制定详细的排污许可整改计划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排污单位未主动提出排污许可整改方案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要求排污单位提交。
下达。对于申请材料和排污许可整改方案且符合要求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下达排污许可整改通知书,明确排污许可整改内容排污许可整改期限,提出排污许可整改期间环境管理要求,告知相应法律责任和救济权利等。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环评报告规定,安装或者使用符合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环评报告规定的监测设备,按照规定维护监测设施,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环评报告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对未采用排污许可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的,应当加强自行监测,评估排污许可污染防治技术达标可行性。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环评报告中关于排污许可台账记录的要求,根据生产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特点,按照排污口或者无组织排放源进行记录。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生产设施运行情况;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当记录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排污许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管理信息;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当记录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发生超标排放情况的,应当记录超标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其他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应当记录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