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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企业不交残保金有什么后果2021年残保金新政的四大变化
郑州企业不交残保金有什么后果 2021年残保金新政的四大变化一、残保金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是依法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保障机制。
二、残保金申报缴纳标准: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6%-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2021年残保金新政的四大变化:
1、实行“分档减缴”政策:
①、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即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
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提未达到1.6%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
③、用人 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2、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3、明确征收标准上限口径: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4、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形式:
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各级残联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审核时要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在审核前要协商一致,将残疾人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四、郑州企业不交残保金有什么后果
1、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将其失信行为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2、用人单位不缴纳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级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文件印发)二十六条规定,每年征收期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需与财政部门对接,将上一年度征收期内已做费种认定且未申报残保金的用人单位数据,书面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回收5‰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